课程信息
课程介绍
长沙学院 ( 原长沙大学 ) 是湖南省长沙市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分南北两院。长沙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设在南院,东临湘雅,西枕湘江,地理位置优越、城市交通便利、政策信息灵通,她充分结合成人教学规律、学员学习特点及培养目标,形成了“办班形式灵活、日常管理规范”的特点。
招生专业、培养目标及课程设置
专业 | 招生层次 | 培养目标 | 主要课程 |
工商企业管 理 (文科) | 专 升 本 |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管理、经济、法律及企业经营方面的基本知识,掌握工商企业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方法和技能,具有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能够在企事业单位,从事企业管理、策划、咨询、人力资源管理与培训的管理人才。适合于从事基层管理应用型专门人才。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线性代数(经管类)、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英语(二)、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财务管理学、组织行为学、管理学原理、企业经营战略、金融理论与实务学、企业管理咨询。 |
经济法学(文 科) | 专 升 本 | 本专业主要培养具备经济法学的基本理论,掌握国际贸易法、国际私法、经济法概论的基本知识,受到相关从业素质训练的高级专门人才。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英语(二)、劳动法、房地产法、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经济法学原理、企业与公司法学、税法原理、金融法概论、环境法学 |
交通土建工 程 (理科) | 专 升 本 | 本专业培养从事公路、桥梁等土木工程的勘测、设计、施工、项目管理、监理和试验检测等方面的应用型高等工程技术人才。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英语(二)、劳动法、房地产法、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经济法学原理、企业与公司法学、税法原理、金融法概论、环境法学 |
企业财务管 理 (文科) | 专 升 本 | 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能独立从事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线性代数(经管类)、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英语(二)、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市场营销学、金融市场学、中国税制、管理会计(一)、资产评估、高级财务管理、审计学、国际财务管理。 |
英语(外贸)(文科) | 专 升 本 | 本专业方向主要培养具有扎实的英语语言基础和较系统的国际商务管理理论知识,具有较强的实践技能,能在外贸、外事、文化、新闻出版、教育、科研、旅游等部门从事翻译、管理、教学、研究工作的英语高级专门人才。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日语、英语写作、英语翻译、高级英语、英美文学选读、英语经贸知识、外贸函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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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条件(免试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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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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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cszkedu.填写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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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来本培训中心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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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年限及学习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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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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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毕业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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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文科学费3200元/年,两年总费用为8300元(含杂费);理科学费3400元/年,两年总费用8900元(含杂费);杂费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规定收取,根据个人报考情况,杂费明细如下:理科教材费400元/年,文科教材费300元/年;建档费:100元/生,报考费:38元/科;照片扫描:15元;考籍卡:20元;社会考生实践:120元/科,论文答辩:300元;全日制考生实践:150元/人,证书工本费:150元/本,学位课程考试费用另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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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待遇:学员学完规定课程,经考试取得规定学分,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者颁发国家自考委统一印制的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或本科文凭;对学业水平达到了国家规定学位标准的本科毕业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有关规定,可授学士学位;享受普通高校毕业生有关待遇,毕业学生可报考研究生。
1、专科:具有高中毕业文凭或相应学历,在籍中等职业学校学生;
2、本科: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毕业生,或在读本、专科学生;
3、高升本:入学条件同专科。
各专业各层次实行学分制,高升专及专本套读层次学习年限均为2.5年,专升本学习年限为2年。在规定期限内未修满学分者,可免交学费继续修满学分为止。
各专业的课程结业考试分两种形式。第一种根据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参加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试时间安排在每年的4、10月份,由办班学院统一报考。第二种是按学科专业知识构成确定的实践性和选修课程的考核,由学校根据本校的教学管理规定组织实施。考试不及格者在修业期间内可参加下轮开考课程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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